对于中小企业和创业型企业而言,融资租赁可以作为很好的融资手段。由于中国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较慢,以及很多法律法规的空白,导致融资租赁业务规模小,融资租赁企业普遍实力较弱,因此,在提供服务方面还难以满足潜在的市场需求,银行融资依然占据着融资的主体地位
融资租赁本质上是一种金融交易安排,是"融资"(目的)+"租赁"(手段),融资性售后回租与抵押贷款非常类似。但从企业角度出发,选择融资租赁还是银行贷款有着非常大的差异。
1.对融资人资质要求而言,融资租赁更为灵活与宽松。
从银行的实务操作角度来看,银行对于贷款人的资质要求相对严格,贷款时会综合评价企业的资金实力、财务指标、项目收益、第一还款来源以及担保抵押等征信手段。特别是对于企业单纯以机械设备作为抵押品的贷款申请,往往持保守审慎态度,因为设备属于动产,具有可移动性,且旧设备折损率很高,抵押品价值往往难以覆盖贷款担保需求,因而往往要求追加土地房产抵押和企业及股东保证,因此对于动产规模较大的企业而言,获得银行贷款门槛增高。
而对于融资租赁方式而言,由于租赁品在出租人名下,承租人一般预先支付了30%-50%的设备租赁保证金,租赁本金和租金按期匀速支付,则租赁公司可以有效控制住风险,一旦企业出现违约和经营情况恶化,租赁公司无需通过产权变更,便有权处置租赁物,特别是租赁物的出售企业,一般可以要求其回购残值,则大大降低了租赁风险。也就是说,融资租赁的特点之一就是出租人既掌握应收租金的债权,又掌握租赁物件的物权。物权是债权的保障,租赁物件在运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回收后的再处置能力均相对银行更强。因此,租赁公司对于承租人的资质要求,重点在于设备的使用价值、残值以及设备能够直接产生的现金流,往往不再要求承租人提供额外抵押,仅提供必要的保证即可。
2.融资租赁相比银行贷款,其产品更加丰富,技术多样性优势明显
银行贷款种类比较单一,如从用途而言,分为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从保证方式上,分为信用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等。其实质就是一种借贷关系。
融资租赁通过多年实践和不断创新,演化出适合不同交易场景的丰富的产品线,甚至可以根据企业和项目的特点,灵活创新。如融资租赁可以分为直租业务、售后回租、杠杆租赁、委托租赁、项目租赁等。特别是售后回租业务,可以使企业盘活使用中的存量资产,从而获得新的运营现金,用于扩大发展,受到承租企业的欢迎。非官方统计,截至2015年,我国售后回租业务占总融资租赁业务的比例达到61.7%。
从期限上看,一般相对银行贷款,融资租赁期限更长,且基本与企业经营周期能够匹配,还款节奏基本可以与企业现金流相匹配。银行贷款则多为短贷长用,到期还款再贷方式居多,增加操作难度和不确定性。
3.融资租赁的节税功能不容忽视。
融资租赁能够加速折旧,银行贷款不能税前还贷。融资租赁能够享受"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中第四条,第三款规定:"企业技术改造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但最短折旧年限不短于三年。"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在三年以内将原有设备加速折旧。而加速折旧则会在较短期限内相应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造成利润额下降,从而减少当年上缴的所得税金额。在银行贷款中,除了利息部分可以列入财务费用外,其贷款本金一律不能列入成本。"税前还贷"的政策,早在税制改革后,就已经彻底废除了。客户的银行贷款,只能在交纳所得税以后,用企业留用利润或其他自有资金来归还。
总而言之,对于中小企业和创业型企业而言,融资租赁可以作为很好的融资手段。但由于中国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较慢,且有很多法律法规的空白,导致融资租赁业务规模小,融资租赁企业普遍实力较小,因此,在提供服务方面还难以满足潜在的市场需求,银行融资依然占据着融资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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