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楼市政策调整,部分地区公积金购房政策调整力度较大。其中,福建省漳州市提出,职工家庭购、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或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和房屋套数限制。
另据央视6月8日报道,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等联合印发《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创新试点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试点区域为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
涉及公积金政策调整
6月6日,福建省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职工家庭购、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或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和房屋套数限制。
《通知》明确,职工家庭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长泰区、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高新区不低于30%)。职工家庭已使用并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长泰区、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高新区不低于30%)。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当资金使用率达到90%(含)以上时,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精神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有的地区公积金购房首付比例降低至2成。6月7日,广东省潮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阶段性调整的通知》(简称《通知》),取消公积金借款人户籍地限制,并推出首付提取政策,公积金可被提取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购买潮州市一手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原来不得超过申请时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总额的15倍,提高至不得超过申请时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总额的20倍,现行贷款额度上限保持不变。
湖南省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7日发布通知,对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购买家庭名下第2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已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邵阳市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
多地出台新政 给予购房者一次性补贴
部分地区出台新政,对在特定时间购房的购房者给予一次性补贴。
6月8日,江苏省泰州市住建局官网发文,对在泰来泰大专以上人才以及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农民等购房者在市区范围内于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标准为按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进行补贴。在姜堰区范围内已使用人才券购房享受过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本次市区购房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在此之前,四川眉山、义乌、柳州融安县、山东德州、江苏连云港等地也出台了购房补贴相关政策。
中指研究院广州分院研究主管陈雪强指出,全国多个城市相继加大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优化力度,政策调整内容向优化限购、限贷政策延伸,预计后续更多地区会出台支持刚需、稳定市场的政策。
中信建投研报显示,目前,宏观经济逐步恢复、房地产政策工具箱持续打开,市场担心的需求不足问题正在缓解。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